专利描述项目变更后是否需要变更许可?

法律分析:不发新证,只发一个通知。专利描述项发生变更的,符合变更条件的,国家信息局将发出程序合格通知书,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布;提交的变更材料有问题的,出具补正通知书。补正后仍不合格的,出具视为不合格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