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场所驻点办案补助标准
留置场所驻点办案补助标准如下:
1、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在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上,省内驻点人员每周往返常驻地一次,省外驻点人员每月往返常驻地一次。
2、市内交通补助费,驻点期间市内交通补助按原单位管理规定执行,往返常驻地时按照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3、伙食补助费,原则上非常驻地项目驻点伙食补助费按实际驻点工作日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留置场所驻点办案补助标准如下:
1、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在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上,省内驻点人员每周往返常驻地一次,省外驻点人员每月往返常驻地一次。
2、市内交通补助费,驻点期间市内交通补助按原单位管理规定执行,往返常驻地时按照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3、伙食补助费,原则上非常驻地项目驻点伙食补助费按实际驻点工作日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