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如何收费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自2013 10 1起,降低14部门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费将大幅降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的收费标准由此前实施的受益金额的2%降低为:受益金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足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但不足500万元的,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但不足654.38+00万元的,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的费率收取。单方赠与或捐赠的证明,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