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的署名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签名权包含什么?

1,决定签不签的权利。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公开其署名权与其作品之间关系的权利,作者可以选择公开自己的署名权或者不公开自己的作品。决定公开自己的身份时,可以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或其他为公众所知的姓名;如果你决定不公开你的身份,你可以签一个假名,也可以不签。不签也叫匿名。匿名不代表作者放弃或者没有署名权。匿名也是行使签名权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作者对签名权的一种惩戒。

2.决定签名方式的权利。签名的决定权,就是选择他的真实姓名、笔名、别名或笔名的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体现了作者对公开或隐瞒作者身份的选择以及相应的程度。署名实名或化名,就是公开作者身份;其他一些很少有人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往往是部分或全部隐瞒了作者身份。

3、签名排列决定。署名排列决定权主要是指几部作品中作者姓名的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作者排名的不同顺序往往对作者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顶级作者往往会获得很高的评价。比如在评定职称时,有的单位只承认排名第一的作者可以作为作品的结果参加职称评定。

4.签字权。作品署名发表的,他人以出版、广播、改编等各种形式公开使用时,应当注明署名。从署名权的本质出发,未经作者事先特别同意,公开使用其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者出处。

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发明人只参与发明,而不参与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发明,那么他只有署名权,没有专利权。二、如果专利的发明人和申请人是同一人,他们将享有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