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客体不授予专利权: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或者利用,并且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用于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可以授予专利权。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和药物可以被授予专利权。5.动植物的新品种。培养和生产动植物的方法可以获得专利。6.通过核转化获得的物质。7.图案主要用于标记平面印刷品的图案、颜色或两者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