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专利申请被主动撤回,哪些申请被视为撤回?

在下列情况下,专利被视为被撤回:

1.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年内未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2.专利局实质审查后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申请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此外,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从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