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库存过剩。

1。用于生产产品和车间的材料,生产成本65,438+0,000 kg,单价65,438+00元;车间领用120 kg,单价10元;厂部收80公斤,单价10元。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10000

借方:制造费用-机器材料消耗1200

借方:管理费-机器材料消耗800

贷款:原材料12000

在做这个分录的时候,你要有一个领用材料汇总表,要特别注意工厂部门领用的原材料进项税是否要转出。我觉得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用于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可以扣除;不用于生产或免税项目的,按投入转出处理;

所以你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所谓的厂部是否需要转出进项税,如果需要,你要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这是针对工厂部门分析具体原因(其他部门也要注意,但在实践中更关注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原因补充相应的账务处理(特别注意以上凭证的补充)。我只举两个例子:

1.工厂部门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的货物在财务上作为进项税处理:

借:固定资产-XX产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2、厂部因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为非应税劳务: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原材料(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和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3.厂部领购商品或应税劳务用于无形资产:(如原材料、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土地搭建脚手架支付的加工费)。

借:管理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4、厂部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销售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5、厂部领购商品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为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6、厂部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办理免税项目: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7、厂部因购买商品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

借:应付福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仅此而已。总之,你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购买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采购的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强调上述问题:要看具体情况。用于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可以扣除。(仅供参考)

2。用银行存款1200元支付企业明年上半年的报刊费。

借:待摊费用-报纸费用1200。

贷款:银行存款1200。

注意下一年按月分配,分配分录为:

借:管理费-机器材料消耗200 (1200/6 = 200)

贷:待摊费用-报纸费用200。

3。按贷款利率计提的长期贷款利息2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利息2000。

贷款:待摊费用或长期贷款-应计利息2000。

4。摊销专利权2500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2500。

贷款:无形资产2500

5。应付工资由电脑分配如下:生产工人工资18000元,车间管理费6000元,管理人员6000元。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18000

借:制造费用-工资6000

借:管理费-工资6000。

贷款:应付工资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