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审计严格吗?

国有资产审计严格

国有资产审计是指对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这类企业包括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下,但国有资产出资人实际拥有控制权的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履行的程序主要有:制定改制方案、报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对原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人员应仔细审查以下内容:

1.需要审查重组方案是否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或审批程序,未经决策或审批不得实施。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项,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管理的审批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不控股、不参股的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份的,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 .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清产核资。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要对企业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货、现金完整、准确、一致。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的原则,对国有资本及其权益进行核实和界定。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业改制涉及资产损失认定和处理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改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当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 .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国有产权的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其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逐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意见,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提交国有产权持有人作为重组方案的依据,不合理的减值准备应予调整。国有独资企业实施改制时,已核销的全部资产减值准备和全部资产损失影响国有产权转让价格或折价的,已核销的减值准备和全部资产损失必须移交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人处理,国有产权持有人应当采取清理、追偿等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国有控股企业实施重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和已核销的资产损失,由国有产权持有人与其他股东协商处理。

4.需要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国有控股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国有产权转让给非国有投资者的,由直接持有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可。

5 .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非国有企业改制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必须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组织,财务审计不得代替离任审计。离任审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财务审计和离任审计应分别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政府审计机关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的资料、文件或者违法办理会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