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签名图不影响专利。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办理。”
A公司的“红星”商标是驰名商标,已使用10年。乙公司和甲公司同行业,乙公司的商品名“红星”足以误导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很容易认为这家公司生产的产品是红星牌的鞋子。
2)本文版权归青年教师郭佳所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作品,视为作者。
没有相反证明的,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现有作品所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该作品的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
青年教师郭佳总结多年教学经验,写了一篇关于教学改革的论文,准备参加我校第四次论文研讨会。完全为个人创作的书面作品享有论文的法律著作权。
未经郭嘉同意,萧冰以个人名义在杂志上发表了这篇文章。属于侵犯郭嘉著作权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萧冰可以被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