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专利技术最基本的特征,也是一项专利申请能否获得授权的基本标准。其中,新颖性和创造性是所有发明的本质特征。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就不能成为发明,当然也不能授予专利权。对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关系,笔者有如下体会:

第一,新颖性和创造性密切相关,相辅相成,两者的融合就是人们常说的创新。

其次,新颖性的表征更加具体、清晰,易于考察;创意的体现往往比较深奥,不容易把握,需要对相关技术领域有深刻全面的了解。然而,创造性是专利技术的灵魂。没有创意,就不是专利技术。

第三,在实践中,新鲜感可能对创造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一个相当新颖的发明或设计,有时在创意上无懈可击,因为很难找到相应的比较文献。这样,新鲜感似乎能增强创造力。但在当今时代,任何科技进步都要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来实现,缺乏技术背景的发明或设计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

再来讨论一下实用性。实用性是专利技术最有价值的特征。笔者认为,新颖性和创造性是专利申请审批阶段的“硬指标”,大多数被驳回的专利申请都是因为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然而,在专利技术的实施阶段,实用性却成了一个“硬指标”。缺乏实用的专利技术,其意义和作用非常有限。

——引自《科技创新的思路与方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