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请求中驳回通知书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复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向请求人发出驳回通知书:

1.申请人不是其申请已被拒绝的申请人;

2.请求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未提出复审请求的;

3.申请人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提出复审请求的;

4.请求人有例3所列情形,未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或者恢复权利请求不符合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或者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5.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为请求人的;

6.复审请求涉及的专利申请未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