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进了别人的发明专利,可以再申请一个发明专利吗?

对他人发明专利进行了改进并符合要求的,可以再次申请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步骤如下:

1,专利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

2.初审阶段。专利申请受理后,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步审查阶段。在初步审查前,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先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应当按照保密程序办理。在初步审查中,需要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明显缺乏的技术内容是否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公告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自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不要求提前公开,那么要等到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才能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申请将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审查、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三个月后,其说明书摘要发表在《专利公报》上,并出版了宣传册。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有权获得临时保护。

4.实质性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提出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将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实质审查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