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的区别主要包括诉讼当事人不同、审查范围和对象不同、审判方式不同。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和辩论原则。

1.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

行政诉讼的一审和二审有以下区别:

1.审判程序的发生有不同的原因。二审程序以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为基础,一审程序以原告行使起诉权为基础。

2.引起审判程序的当事人是不同的。

一审中,原被告和被告的地位是固定的,提起诉讼、引起一审程序的原告是对方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也没有资格限制。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可以同时担任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3.审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一审法院审查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只审查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除此之外,二审法院的审查范围还包括一审判决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判决的双重审查。

4.不同的审判方式。

第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的,除开庭审理外,可以书面审理。

5.不同的判断方式。

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律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仅限于维持原判和依法改判,可以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2.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的基本原则是: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5.诉讼中使用民族语言的原则。

6.辩论原则。

7.合议庭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和二审终审原则。

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3.行政诉讼二审后可以上诉吗?

提醒你,行政诉讼二审后不能上诉。

该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较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