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是什么意思?

谈判是谈判双方反复协商报价和交易条件,或做出必要的让步,或获得一定利益的过程。这个阶段是商务谈判的实质性阶段。那么竞争性谈判意味着什么呢?接下来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谈判是谈判双方反复协商报价和交易条件,或做出必要的让步,或获得一定利益的过程。这个阶段是商务谈判的实质性阶段。那么竞争性谈判意味着什么呢?接下来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1.竞争性谈判是什么意思?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与合格的供应商就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况有哪些?

(一)政府采购服务

(二)技术复杂或者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由于无法预先确定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和数量,因此无法预先计算总价。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有什么区别?

1.确定供应商有不同的方法。

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谈判作为非招标采购方式,除发布公告外,还有另外两种确定供应商的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和采购人、评标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2.签发文件的日期不同。

公开招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

竞争性谈判从发出谈判文件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竞争性谈判从发出咨询文件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十天。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时间不同。

对已发出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公开招标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当顺延;对于竞争性谈判,应在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收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截止时间少于三个工作日,则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应顺延。对于竞争性磋商,应在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五天的,提交第一份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

4.评标方法不同。

公开招标分为综合评估法和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在此不再赘述。综合评价法是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评价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价,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的所有成员分别与每个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轮报价和最终报价,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要求、质量和交货期对等、报价最低的原则,从谈判小组提出的交易候选人中确定交易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是指协商小组全体成员分别与每个供应商进行谈判,明确采购需求后,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最终报价,然后根据协商文件中规定的评价因素对量化指标进行评价,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5、评价重点不同。

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主要看“价格”。虽然公开招标的综合评估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中和价格的影响,但在实践中,往往低价更容易中标。竞争性咨询主要靠“综合”。在谈判的第一步,明确采购需求,使招标更符合实际。第二步最终报价,综合打分,是对供应商综合能力的评价。

以上是我收集的关于竞争性谈判含义的资料。由上可知,竞争性谈判是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与合格供应商就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进行谈判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