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关联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确定关联企业的标准如下:

1.一方直接或间接相互持有的股份总数达到25%或以上;

2.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股份达到25%以上;

3.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之间的贷款资金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50%以上,或者该企业全部贷款资金的65,438+00%由另一个企业的独立金融机构担保;

4.企业半数以上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名董事总经理由其他企业委派;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经营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个企业为生产经营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由另一个企业控制或者供应;

7.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受另一个企业控制;

8.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相关利益,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第十条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有形资产的购买、出售、转让和使用,包括建筑物、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和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购买、出售、转让和租赁;

(二)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版权)、专利、商标、客户名单、营销渠道、品牌、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工业设计或者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所有权的转移和使用权的提供;

(3)融资资金,包括各种短期和长期资金拆借和担保,以及各种有息预付和延期支付;

(四)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研、营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事务、会计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