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如何付费?该不该交费?

专利申请如何付费?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出版物印刷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3.专利登记费、公告费、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和年费;四、说明书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费、期限延长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费;五、无效宣告请求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裁定请求费。上述费用可以由申请人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邮寄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的,应当在汇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款单上注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的,以当时为缴费日。以邮局或银行汇款方式付款的,以邮局邮戳或银行实际汇款日为付款日期;但是,自汇款之日起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之日止超过十五日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之日为付款日,但邮局或者银行出具证明的除外。无论何种原因多缴、重缴或者错缴专利费用的,申请人可以自缴纳之日起1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