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让文件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权力转让合同。

产权转让文书是指单位和个人的产权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和分割的文书,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时的转让文书。财产所有权转移凭证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的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凭证,以及企业股权转让的凭证。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按产权转移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产权转移证明应当加盖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的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让文书应当由抵押权人盖章,未盖章或者少盖章的,由文书持有人负责补贴印制。如果书面文件是以合同方式签署的,持有书面文件的各方应全额贴花。因此,产权转让资料印花税应按合同所载金额征收。

产权转让书证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和分割的书证。“财产权属转移”资料的采集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的动产、不动产权属转移文件,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文件,包括个人签署的《个人无偿捐赠不动产登记表》。纳税人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或其他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印花税缴款书上加盖“个人赠与印章”。

补充:

1.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各种名称的协议、合同、契约、文件、确认书等文件。(单、卡、书、表、)

2、未履行的合同也要征税。

3.可以凭收据和发票缴税,不需要合同。

4.产权转让单据的计税依据是包含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