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审查有哪些形式?

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1.应用之美是否真实准确。主要指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事项;

2.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3.申请的格式是否合格。

法律依据

1年6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立即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