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两种方案的撰写
可以作为专利申请,写独立权利要求就行了。
索赔的形式如下:
1.A...台灯,包括灯头、灯杆和灯座。
(该权利要求包含方案A和B的所有技术特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台灯,其特征在于:灯座上设有四个脚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台灯,其特征在于:灯杆上设有小桌面。
4.这...根据权利要求1、2或3的台灯,其特征在于灯头...(灯头处于1模式)。
5.这...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台灯,其特征在于:灯头...(灯头处于第二模式)。
6.这...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台灯,其特征在于:灯头...(灯头处于模式3)。
这样写:
权利要求1是方案a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2属于方案B的技术方案,但是没有小桌面。(因为灯杆和灯座的尺寸都不是专利保护的对象,灯杆可长可短,灯座的形状和尺寸也是可以改变的。)
权利要求3是完全属于方案b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4、5和6是灯头几种方式的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