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满足专利局的要求?

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时,将审查附图。为了满足专利局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建议:

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计算机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着色,图纸周围不得加边框线,不得使用铅笔和钢笔绘制,但附图无需标注比例尺和尺寸数据。

附图的尺寸和清晰度应保证当图纸缩小到4×6 cm时,图纸中的所有细节仍能清晰地分辨出来,并满足照相制版的要求。

同一专利申请的多幅附图可以用特殊格式绘制在同一张纸上,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用“数字×××”表示。

同一件专利申请有多页附图的,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连续书写页码。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参考符号必须一致,说明书中未提及的符号不得出现在附图中。附图除必要的文字外,不应包含其他注释。

摘要的撰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应当写明其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的特征。不应该写成广告或者简单的产品功能介绍。

B.摘要不要加标题,可以连续写。

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括最能描述发明特征的应用化学式之一。摘要还可以包括数学公式或反应式。

D.摘要不得分节,全文不得超过200字。

E.摘要附图的绘制:如果说明书中有附图,应当提交一张最能从说明书中的附图中解释技术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该附图的尺寸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当该附图缩小到4×6 cm时,能够清楚地分辨出该附图中的所有细节。

此外,图纸的符号应清晰明了,不得含有其他注释。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你提供符合专利局要求的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