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PCT中国进入中国,提交的申请文件与表501中国际公布号对应的申请文件不一致。有好的解决办法吗?
首先,您需要确定哪个文件是错误的。
如果501表格填写错误,申请文件提交正确,可以通过更正来更正501表格。
如果501表格填写正确,申请文件提交错误,那就大错特错了。死马当活马医,可以尝试以下对策:
1)看是否仍在PCT申请日(优先权日为优先权日)起32个月期限内。
如果是,立即提交正确的申请文件,缴纳30个月以上32个月以下的宽限期费用。
2)看错误文档和正确文档是否有相似性。如果说明书相似,权利要求不一致,可以通过翻译修正程序(不一定,看相似度大不大,看运气)修正说明书,主动修改程序修正权利要求。
“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的译文经常出现错误或不完整。如果译文与国际局传送的原文相比仅有少数术语、句子或段落遗漏或不准确,申请人可以办理更正翻译错误的手续,在更正页之外提交更正翻译错误的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的更正翻译错误的手续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翻译文本与原文明显不一致,翻译文本将不作为确定参赛日期的依据。"
3)有证据证明因不可抗力(即细则第六条第1条的规定)导致期限延迟的,办理复权手续,重新提交(理论上是可以的,但个人经验有限,没见过成功的例子)。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4)看你的公司是否有纠错资格,如果有,可以申请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