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负责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内容:
1,专利权。专利权是授予发明人或者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2.商标权。商标是为帮助人们区分不同商品而专门设计并有意识地置于商品或其包装表面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3.版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法对自己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还包括使用权和活动报酬权。
4.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公民有权发现自己的发现。发现者有权申请发现证书、奖金或其他奖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七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获得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著作权相关权利人主张权利,可以代理涉及著作权或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的当事人。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用户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费的收取和转让、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以及使用费未分配部分,并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版权局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监督管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