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申报证书怎么写?

(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于每年第一季度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和受理中国名牌产品申请的起止日期。

(2)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索取申请表。

(三)企业如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填写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有效资料送交市质监局质量处。

(四)市质监局形成推荐意见,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省质监局在规定时限内,组织省有关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企业申请内容是否真实等提出评价意见,形成推荐意见,统一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

(六)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及其申请材料下发相应的专业委员会。

(七)专业委员会按照评价规则对申请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向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中国名牌产品建议。

(八)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汇总分析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提交全委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初选名单,在一定时间内征求社会意见。

(9)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的名单提交中国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并公布。

(十)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并颁发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和奖牌(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