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创新:创意可以被窃取。
一位广告界名人在2014年9月1日的选举中说,“抄袭也是一种创新。这句话是对还是错?
○从抄袭到渐进创新确实有一句话:“最好的创意普遍被盗。”(大部分最好的创意都是偷来的。)那么,抄袭真的能算创新吗?如果你100%抄袭,而对方的创意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专利),那就叫侵权,赚的钱也是给对方的。抄袭之后应该会有改进,就像谷歌改变雅虎一样!广告排名的方式可以说是抄袭创新,因为改了,所以不能算抄袭。
所以在创新范围上,渐进式的创新往往是抄袭式的创新,抄袭之后会一点一点的改。有句话叫世界上有很多抄袭,但抄袭也有它的学问。复制的漂亮,让人喜欢,才是成功的。
电影《硅谷海盗》(1999)是一部关于苹果和微软的非官方传记电影。这部电影改编自保罗·弗赖伯格和迈克尔·斯温所著的《山谷之火:个人电脑的制造》。
故事开始于1970年,结束于1985年乔布斯30岁生日时被首席执行官约翰·斯卡利踢出苹果公司。影片描述了从1970年到1985年家用电脑(个人电脑)的发展,导致苹果电脑(Apple II和Apple Macintosh)与微软(MITS Altair、MS-DOS、IBM PC和Windows)的合作、决裂和对抗。
虽然名为《微软英雄》,但它讲述的不仅仅是微软的故事,还有乔布斯和比尔·盖茨的成功故事,以及他们的恩怨情仇。
在这部电影中,有一个场景是乔布斯在NEC上发现了与苹果电脑非常相似的系统,并愤怒地质问盖茨,指责他剽窃了麦金塔的设计。盖茨回答:“不,我没有抄袭你。我们都是抄袭施乐的。你今天对我大喊大叫是不合理的。我们都是住在一个有钱人家旁边,贪图他有个大电视。当你进去想偷那个大电视的时候,发现已经被我先偷了!」
所以,在影片中,乔布斯还引用了毕加索的名言:“好的艺术家临摹,伟大的艺术家偷窃。”。的确,苹果最受欢迎的产品是拥有完美图形界面的麦金塔电脑,但这项技术是从路泉学来的。微软一开始并没有开发出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但是比尔·盖茨向计算机界的老大哥IBM虚张声势,说可以给他们提供合适的软件,然后在谈好条件后,复制并购买别人的技术。这些都是进步的创新。
○引入和复制新市场也能创造成功。基本上很多发明都是先看看别人做了什么,再从中改进一点,就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有时候这种抄袭一点都没变,反而因为引入了没有这种产品的市场而创造了商机。
如果对方有相当的技术门槛或进入门槛,比较好的办法是“引进”,比如获得7-ELEVEN授权。许崇仁把日本的7-ELEVEN引进台湾省时,台湾省没有这种懂得经营连锁便利店的流通人才,于是和日本合作,统一派人培训回来,从而奠定了台湾省连锁便利店的基础,他也就成了台湾省的“流通教父”。后来他又介绍了黑猫家帮,其实也差不多。
而一些门槛较低的技术,干脆直接抄袭,反正没有保护。比如团购、餐厅预订等服务就是常见的例子。
事实上,美国一些经营此类服务的网站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但它们在技术和服务模式上很难获得保护,因此台湾省有人将其复制到中国。这些公司没有触及台湾省市场,所以留下了空间。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说,他们看到了这些成功的商业模式在其他市场的发展经验,所以他们认为如果一个商业模式在旧市场已经成功了,那么在新市场也可能有机会成功。
你说,台湾省抄袭他们的道德问题?我觉得这些台湾省人很厉害。谁叫美国人看不起台湾省市场,不投资台湾省,我们自己干的?能怪谁呢?这些外企没有申请台湾省专利,光明正大的“免费引进”,不怕!你以为台湾省人忘记申请专利,外国人会对你客气吗?
而且这种事情不是只有中国人做的。美国很多第四代公司或者互联网服务公司,一开始只是用别人现有的产品来“服务一个目前很空的市场”,等自己把自己的长处做出来之后再成长起来。抄袭创新最好的应用之一就是填补一个市场的空缺。
所以,不要怕很多事情已经做了。做这件事的人成功了吗?你在你的目标市场成功了吗?他做了什么,为什么在你的目标市场没有成功?他错过了什么?在许多情况下,添加所有这些元素实际上可以节省很多精力。可能前三个职业都是由此而来,但第四个之后,你可能会有自己真正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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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商周出版/翟《创新是一种态度:翟的视角、突破性思维模式和制胜策略》)
创新是一种态度:翟的视角、突破性思维模式和制胜策略。作者:翟
出版社:商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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