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万禁军教头,你的情况如何?当时的官多大?

犯罪系列周日更新,文中图片均来自电视剧《新水浒传》。

李当时对法律的态度受到了强烈的质疑和批判。从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背后的暴力犯罪,可以了解到古代的刑侦、诉讼制度等法律文化。道德正义是否在伤害法律正义?实现法律正义有多难?

“80万蔻驰帝国”的地位如何?

鲁第一次见到林冲时,旁边的人说:“这位官员是八十万皇军的枪棍教导员林武世,名叫林冲。”连天王老子都不看的鲁申智,尊重他的态度;比赛途中,戴着枷锁的林冲在柴入宫时,柴进向洪介绍说:“这是林冲,东京八十万御枪棍。”以示“教练”林冲比普通武术教练更高级。有了这些描述,林冲“八十万皇军教头”的身份给人一种社会地位高,气派大的感觉,鹅却不是。

那么,林冲当时的“八十万禁军教头”到底有多大?在现代相当于什么地位?

皇军原指皇帝的亲兵,即守卫皇宫的部队及其扈从,负责保卫首都和朝廷。他们有的被历代称为“禁军”“禁卫”,有的还有其他称呼,相当于现在的中央警备。

:“护卫,天子的护卫,殿前第二护卫。那些跟他最亲近的随从,班数,总是在左军中部和朝廷的禁军总部,都在守卫首都,准备征讨。”

林冲所处的北宋帝国禁军人数并不固定,但“八十万”是真实的参考,而不是百度文库在解释林冲“八十万禁军”时所说的。“80万是虚拟参考,不可能有这么多。”

据《水浒传》:“注册宝物总数为37.8万,而御马为19.3万;陶氏总人数为66.6万,而帝国军有35.8万马步军。禧日数为91.2万,帝国军为43.2万。李青总人数为1259000人,而帝国军为826000人。”在宋神宗熙宁时期,中国有568,688名帝国士兵。在宋哲宗和宋徽宗统治时期,中国大约有80万皇军。由此看来,北宋帝国士兵人数在鼎盛时期超过80万,达到82.6万人。

但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并不是说一个教头教八十万士兵,而是说他是皇军的教头,只是当时皇军的规模是“八十万”。到了北宋末年,林冲在世的时候,朝廷军队依然号称八十万,但是由于朝廷腐败,军队出现了很多空缺。首都三府65438+万人,实际只有3万人。北宋亡,帝国军散。

林冲的“不执教”,就像我们现在所说的“国足主帅”。根据国际足联官网公布的2015年统计数据,中国注册球员人数超过71000,世界排名12。那时,中国国家队的教练可以按照宋世兵·李智的说法被称为“70万足球教练”。其实国家队教练不止一个,御林军教练也是。

据志曰:“集者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人各有一技,并有教练。钦差270人,都督30人,使臣10人。”当时的教练多达270人。比如林冲的岳父也是钦差,王锦、

宋代武官三十一人,从一级到九级。还有杜、杜、杜使、杜使等等。指挥官都是五级,教练都是八级。当时县令七岁。如果和今天相比,那时的林冲相当于副科级干部,或者营级干部,而不是高级军官。而且在宋朝,一个下级军官的社会地位其实是很低的。

鹅,然而这也是“白虎节堂”案的第一个悖论——根据大宋法律,任何人不得携带凶器进入白虎节堂,否则将被定罪。林冲“误入白虎堂”是死罪。为什么?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白虎节堂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误入白虎塘是什么罪?

在中国的民间信仰中,白虎灵是凶星,象征着冷杀和死亡。在古代,监狱要处决一个罪犯,就要在秋天将其斩首,称为秋斩。换句话说,秋天是依法处决罪犯的季节,以白虎为代表;在五行“火、水、金木”中,白虎代表“金”,与军事、战争、谋杀联系在一起——“白虎节堂”中的节日,是古代将领出征时皇帝授予的军权的象征。

“我们的时代”这个词也来源于此。“本朝六节,两门牙旗,一藏公私室,一堂无之。我们期待着第二天的牺牲,这就是所谓的官方日。”

象征白虎之西,宋将节堂在帅府右侧,故称白虎节堂。白虎节堂是一个重要的军事场所,是讨论军事事务的机构,相当于现代军备司令部,也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的办公室。

从法律角度来说,林冲是有罪的。根据大宋的法律,任何人不得携带武器进入白虎堂,否则将被定罪。林冲的《误入白虎堂》当然是犯罪,而且是死罪——你是现役军人,拿着刀跑到兵种总部。你拿了刀是事实,你闯进白虎堂也是事实。你说你被高太尉召见。证据呢?

无论动机如何,林冲违法是客观事实。等待林冲的是他会被判什么刑,而不是他是否有罪。很多人认为林冲是因为“误入白虎堂”被判了假监禁。其实这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道德正义”而非“法律正义”,这是白虎堂案的第二个悖论。

开封府是谁的房子?

电影《汉语大词典》里,冷锋杀一个人叫“英雄”,“辱母杀父”案中的于欢也叫“血腥”。社会暴力盛行的背后,往往可以看到司法审判的黑暗和法律权威的丧失。

这也是网友在一些热点案件中反复讨论的问题:是应该盲从不合理的法律制度,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暂时服从和改造,还是立即抵制和破坏这种法律制度?

水浒年的世界,从某个角度可以说是一个“反法世界”。鲁等人的暴力犯罪。叫做“为天主持正义”——为强者主持正义,为弱者提供补偿,为弱者提供人性。天子为牧,代天,是朝廷的专利。而一群罪犯挂了“替天行道”的牌子,显然是上天不给,人性不追究,朝廷缺位。我会补偿你的!

水浒中的法律不靠谱的原因之一是司法机关无法用公正的审判来抗衡高俅的权力。然后是“白虎节堂”案,林冲被判刺死。林冲误入白虎堂后,高俅召见,拿下林冲斩首。高俅听了林冲的恳求,明白了“这厮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于是改口说:“去吧!”

不管冼林冲为什么误入白虎塘,单看高俅的所作所为,就是用现代法律来解释,高俅也是充满法律精神的。根据第三十条,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在危及军事设施安全或者执勤人员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也就是说,高俅赢林冲是合法的,而林冲武功高强,手持宝剑。如果他反抗,高俅的人可能会把他砍死。然而鹅高俅没有这样做,而是送给了开封。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林冲没有反抗。按照当时的法律,林冲只有交给开封才能“合法”被杀。

宋代的审判管辖大致可分为三类:等级管辖、地域管辖和特别管辖。《水浒传》大部分具体诉讼案件只涉及等级管辖和地域管辖。

等级管辖

宋代地方司法分为三个层次。

地方政府的第一级是郡;

按照宋法,只有以下几种情况才能定杖罪:“杖以下,县令定送。”在县一级,在审理监禁或以上的案件后,囚犯和档案必须送交国家。比如《战狼2》中的第27起“武松杀人案”,一审后阳谷县“写了释放犯人的文书,释放到东平府,申请驳回”。

地方权力的第二层是州;

按照宋代法律,州政府审理死刑案件时,如发现“法重于情,情重于法,有疑有据”,应全卷上报中央,由最高司法机关大理寺详细审理。

在审理武松案时,东平认为本案被告人既有为哥哥报仇的动机,又有自首的情节,而且是“打架杀人”,应当名正言顺,所以撒了谎。如果是该打而不是不该打,该州州长会依法处理。

三级地方政府是途径。

宋代的司法机关是不断变化的,包括交通司、监司、监察司,是宋代的地方监察机关,所以统称为“监司”。同时,它将成为该地区的最高司法机构。后来主要提到了刑事监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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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察都是省级,属于刑部。“不在四方之狱,问狱主。”除疑难案件需报中央裁决外,其他一律由刑事司执行,“鲁”成为地方最高审级,监审无疑是疑难死刑案件的最终裁判。

区域管辖权

宋朝的属地管辖基本沿袭了唐朝的法律,即在案件发生地以诉讼方式进行审判,一直沿用到南宋末年。第73卷规定:“一切罪行都是从发生的事情推断出来的。”即案件在当地政府审理。如果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按照原告是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比如杨志杀了牛二,案子发生在开封府,杨志直奔开封府。宋江在郓城县被杀,鄢颇到郓城县告宋江;林冲攻打开封白虎节堂,于是派人去开封。

公元1114,梁山泊年间,东京八十万皇军著名主帅林冲在开封开庭。

林冲最后被轻判“腰间挂剑,误入节堂”。他的脊柱杖四十,在一个遥远的邪恶军邦被刺。一个犯了重罪的人被从轻发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广受赞誉,原因有二:

林冲作品中的f

“这南雅开封府是高太尉家的,不是朝廷的?”孙院长对此非常不满,直言市政府和法院都是高尔夫家族在运作。然后孙院长列举了“高家园”的种种作为。“但若有人犯了小罪,就送去开封杀了,但不是他的官政。”。我感觉孙院长和滕院长是想让本庭恢复原来的姓:赵。因为朝廷属于赵家,当然朝廷和朝廷都有“赵”姓。然而,鹅,事实并非如此。

孙院长一方面不同意高俅判林冲死刑的决定,认为“林冲的话是无辜的人”;另一方面,又不敢让朝廷真的以“赵”为姓,以“高”为姓。他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建议滕总统“让他招一把他认为是挂在腰间的剑,误入祭堂”。

虽然“开封有宝有绿野,明辨忠奸无私”,开封府的金字招牌还没有流行起来,但这个府尹也是读了圣贤,有真才实学的官员。最后林冲被判“腰间挂剑,误入节堂”,判40刀,刺死在远方的军州。按照今天的犯罪构成理论,只要证明林冲不是故意去纪念馆的,即使他手持宝剑,他的罪也不会死,甚至不构成犯罪。高俅想让林冲死,于是用手中的剑证明林冲是“所以入坛”。孙院长虽然不能认为林冲“主观上没有行刺高太尉的意图和动机”,但建议滕院长责成林冲翻供,改变案件事实,通过编造“腰间挂剑”的事实证明林冲“误入”,使其不再是死罪,而是被分配。当然,这个定罪对林冲来说是错误的,但毕竟救了他一命。

本案如何定性:从现行刑法的四个构成要件来看,林冲的主观态度很重要。事实上,他控诉“高衙内猥亵他的妻子”的原因与他闯入白虎节大厅的罪行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没有证据支持他的说法,高俅陷害了他。作为现役军人,携带武器进入军事禁区,按照宋朝的法律应该判死刑。

从水浒传来看,林冲是被陷害的,“误入”白虎堂。他是无辜的。但这种理想化的描述只是文学中人们追求的一厢情愿的正义,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我们可以说孙校长比高太尉高尚,因为他“了解”林冲,所以他不能篡改事实。别忘了孙校长还占了林冲一家的便宜。

无论是开封府的教务长孙鼎、书记长孙,还是国防部长高太尉,他们在林冲“误入白虎堂”一案中的所作所为,从各个角度证明,开封府有时属于赵家,有时属于高家,有时属于滕家,有时属于孙家,但归根结底都是属于权贵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