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知道的美国专利(2)

中国专利,在后台技术部,我们总会谈到现有技术的问题和不足,然后提出我如何改进。

基于这个逻辑,我们总是试图解释技术上存在一些问题。

最棒的是现有技术存在很多问题,都被我的高明发明克服了。

但是,美国专利中对现有技术的描述不应过于详细,原因如下:

1.背景技术说多了,你对提供的背景技术很清楚,但背后很难藏什么东西;

3.说多了还可能启发竞争对手,从而形成他们的技术路线图;

4.美国专利有信息披露义务,即申请文件还必须提供关于背景技术的专利清单,不得隐瞒;

至于这些技术,审查员没有看到它们是如何影响这个应用的,或者审查员没有看到这里的重要信息,这是审查员的事情,责任不在发明人。

但发明人在申请时未能提供的,责任自负;

因此,在美国申请中,对于背景技术:

1.不要说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

2.尽量简单概括的解释,不要批判现有技术;

3.背景技术文件清单尽量提供,一方面可以避免责任,同时加快审核;

在这里,特别是:

美国专利背景技术,其目的是给审查员讲一个故事,说明本申请的优点,说服审查员授予专利权。

在我们的印象中,美国的律师费是按小时收费的,好贵啊!

我们的直觉是,如果所有的案例都是在中国写和翻译的,他们不会直接提交吗?拼什么这么贵?

美国律师给出的时间可靠吗?你真的花了那么多时间吗?

在与美国律师的交流中,我发现:

按小时计费,但是,他们一般不敢多开车,开车时间比实际时间少,因为大部分客户不会接受;

他们负责跟进自己提交的案件。

第一个美国声誉文化;

第二,美国的专利,申请费很贵,后续用来“打”,必须经得起市场的挑战。如果出现问题,代理商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他们自己往往在别人的审查文件上有漏洞,所以他们很清楚,如果不严谨,不随便,自己会成为什么样的目标。

因此,它们不是简单的人工过程工作。

美国的审查员,基本都是理工科背景的技术人员,经过简单的法律培训后去专利商标局审查案件。

所以他们大多会对自己的律师代理人谦虚一点,往往会愿意听律师的话,更积极的沟通。

在这样的环境下,代理人更容易维护发明人的利益。

在中国,

考官代表“官”;同时,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行业,新的审查员也很多;

代理人,由于我国专利行业发展迅速,每年都有大量新手进入代理行业;

关键还在于代理人和考官的“不对等”关系。为了授权,代理人不能固守发明人的利益,轻易让步。

代理人为发明人维权,在“烦”的情况下被审查员直接驳回。

保险起见,很多时候,还不如放弃你的车,保持帅气。

对于美国大学的专利,发明人在谈判中更为灵活,可以接受一开始许可费相对较低的情况。

这使得小型技术公司能够负担得起美国大学的专利。

购买这些专利后,发明人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后期收益。

发明人有可能在未来获得技术的股份,也有可能继续获得收益;

由于灵活的谈判策略,美国大学的专利易于转让和转化。

另外,美国大学的专利,有些专利授权收入非常高,

往往是“一个专利许可收入可以养活一所大学。”

官方认为,因为回报率这么高,所以美国大学的发明者,大学里最有商业前景的专利技术,都会非常重视,前期投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