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免税申请需要备案吗?
1.技术转让合同免税申请需要备案吗?如有必要,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厅进行认定,并将相关书面合同及科技厅审核意见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附件3,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是指将转让方拥有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的行为。二、技术转让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1,注意专利和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被转让的专利或者被许可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内;超过限定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保密性上,即不为公众所知,为所有人所专有。如果该技术为公众所知,则不属于技术秘密,当然不存在转让问题。2、有关技术资料应明确约定;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载明技术的有关情况,便于履行。技术相关信息包括:技术项目名称、主要指标、技术功能或用途、关键技术、生产工艺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显示了技术的内在特征,是有效的,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转让费的依据。3、转让或许可的范围;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时,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的可选条款包括:专利转让涉及专利权人变更,因此其范围覆盖全国;专利许可的话,要明确专利可以用在什么领域,超过了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转让方应当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扩大到全国或仅某一地区。4.转让费协议;转让费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专利转让的,受让方应当支付转让费。转让费按照技术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在许可的情况下,应根据使用范围、生产能力和排他性考虑转让费或使用费的数额。受让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和违约金;未支付使用费或者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返还技术资料,并承担违约责任。超出约定范围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未经转让方同意,允许第三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外,不同类型的技术转让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民法典》第6868篇第862条技术转让合同是权利人合法地拥有该技术,并将已有的特定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指权利人合法地拥有技术,并将已有的特定专利和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给他人实施和使用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中为实施技术提供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生活中,所有的合作交易,只要符合税务机关的免税政策,都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因此,技术转让合同免征增值税也是如此。从本质上来说,相关领域的技术转让可以为社会发展创造一定的收益,但对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可能带来的一些隐患还需要时间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