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有必要有代理人吗?

不一定。我国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大陆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大陆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或者以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或者以中国大陆申请人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