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提案改进报告

提案管理系统提案管理措施

创造性建议改进系统

工作人员提出了改进措施。

会议提案改进计划

提案受益奖励管理规定一、提案管理办法

□一般规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科技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创新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改进和完善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法和措施。“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主要是指科学技术、商业的发展以及生产设备、工具和技术的改造和挖掘。

第三条本办法由总工办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和来源

第四条项目范围

(一)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计。

(二)消化、吸收和改造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

(3)发展新的生产业务。

(4)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企业管理、人才培养等软科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五条项目来源

(一)上级单位交办的项目。

(2)公司相关部门交办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申报、立项及资金来源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由提出者填写建议申报卡,提交总工办。

第七条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表上报总工程师办公室。如果要申请资助,需要填写项目资助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总工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汇总,报总工审批。

第九条项目批准后,总工办将项目计划下达相关部门,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需要申请立项的,由总工程师办公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为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都必须经过部门审批后才能上报,经公司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创新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费用。财务部每年按照自己收入的1%左右进行安排,由总工办掌握使用。

□结果的评估和鉴定

第十三条成果声明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表,并向总工办准备以下技术资料。

(1)研究报告

(2)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数据、图表和照片。

(4)质量标准

(5)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成果的评价和评估

(一)总工程师办公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核,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鉴定。

(二)经市局批准的项目成果,须报市局科技处进行评价和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鉴定。

□成果奖励

第十五条成果经过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部门申请专利奖励。

第十六条对专利项目将按专利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未申报市级专利或申报失败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成果集中评奖。原则上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创造性、水平、难度和对生产发展的贡献给予客观公正的奖励。奖励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申请项目申报和奖励。

第二十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的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创意提案改进系统

□目标

第一条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象力,汇集个人智慧和经验,提出有利于公司生产和经营发展的改进建议,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公司的经营,鼓舞同事的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魏凡

第二条建议的内容是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建设性的、具体可行的改进方法。

(a)各种经营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进。

(二)机械设备的改进、维护。

(三)关于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使用代用原材料、节约能源等方面的内容。

(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和包装以及新市场的开发。

(五)废旧物资和废旧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进运营安全,预防灾害。

第三条提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攻击团体或个人的建议。

(2)投诉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与已经提出或者采纳的建议相同。

(4)违反专利法。

□提起诉讼

第四条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格(如附表3.7.1、A、B),必要时添加书面或图文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开箱一次。

□审查

第五条审查机构

(一)各工厂成立由相关主管组成的“提案审查小组”。

(二)公司成立由厂长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议案审议委员会”,设执行秘书。

第6条审查程序

(1)所有提案表格必须经过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的审查,并经评分通过(评分表格见表3.7.2),才能上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的提案都已经送到委员会了)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提案的需要,每月召开1 ~ 2次会议,审查批准各组提交的提案表和评分表,必要时邀请提案人或相关人员列席。

第7条审查标准

(一)审查项目和合作的建议

1?动机20%

2?创造力15%

3?可行性25%

4?投资回收期为30%

5?应用范围10%

(二)评审项目及合作成果

1?动机15%

2?创造力20%

3?努力15%

4?投资回收期为25%

5?同样的福利是25%

□处理

第八条采纳后的提案交有关部门实施,并通知原提案人,列出清单,检查实施效果。

第九条被拒绝的提案:将原件发送给发起人。

第十条保留提案:如需长时间审议,应先告知原提案人保留理由(一般每期以三个月为限,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次结果检查

(1)已实施的建议和实施部门应认真实施。应填写月报表(如附表3.7.4所示)并提交直接主管批准,然后提交给各工厂的“提案审查小组”进行三个月的评估和评分(如附表3.7.5所示),然后提交给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审查小组”上报的成果报告单和评分表进行详细审批。□奖励和激励

第十二条提案奖励:完善提案理由“评审委员会”评审,采纳者给予提案奖金1200 ~ 6000元,不采纳者给予50元奖金。

第十三条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提案完善成果评分表,可给予500 ~ 10000元的奖金。

第十四条特别奖:提案被采纳实施后,定期跟踪效益,成效显著突出的,委员会将对实际效益进行核查,并上报发放奖金20000 ~ 100000元。

第十五届团体特别奖:

在六个月的时间里,每个人都采纳了四个以上的建议,并将它们发送给特别奖的前三名:

第一名:锦旗和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和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元。

□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提案内容涉及国家专利法的,其权益归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本办法报董事长批准后发布实施,修订时亦同。第三,员工建议的改进措施

第一条为倡导参与管理,鼓励员工基于平时的工作经验或研究经验,为公司业务、管理和技术的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高经营业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级员工可向人事部门提出对公司运作的改进或创新建议,无论是技术上的还是管理上的,并填写建议事项的详细内容。如果推荐人缺乏良好的文字功底,可以请人事部门经理或单位主管帮忙填写。

第3条提案应列明之主要项目如下:

(1)建议理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2)原缺陷:在提出建议前,详细说明原情况的不足之处和应改革的意见。

(3)改进的建议或措施:详细说明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包括方法、程序和步骤。

(4)预期效果:应详细描述建议被采纳后可能产生的效果,包括提高效率、简化操作、增加销售额、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

第四条建议书完成后,应通过邮寄或亲自送交人事经理。

第五条提案内容偏向批评,或无具体改进或创新措施,或未实名的,人事经理可认为内容不完整,拒绝提交审议。如有实名,人事经理应据实委婉背书原提案。

第六条为审议员工提案案件,公司成立了员工提案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全体员工单位的负责人为当然成员,业务会议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经与召集人协商,人力资源部经理可邀请与提案相关的主办单位负责人出席。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1)对雇员提议的建筑物的审议。

(二)关于制定员工建议案件评估标准的事项。

(3)对拟立案奖金数额的讨论。

(四)建议案执行结果审查的有关事项。

(五)研究和完善建议制度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人事部收到提案后,应立即发送给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并在收到提案后三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如情况特殊,审计委员会可单独要求与提案内容相关的人员先行做出评估,提供给审计委员会审议参与。前项稽核委员会之审议,除特殊情形外,得延长至三十日,并应于稽核委员会召集人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完成审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提出的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1)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建议,可以达到精简或加强组织职能的效果。

(2)对公司的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加利润。

(三)对于商品修理的技术,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

(四)为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和措施提出具体建议,有助于提高经营效率。

(五)对公司经营方法、程序、报表提出改进建议,具有降低成本、简化操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

(六)提交对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开发等事项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的研究报告。

第十条前条所述奖励标准由审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员工提案评价表》中的各项评价项目确定,然后根据下表中的总平均分确定等级和奖金数额。等级奖金第一类200第二类400第三类600第四类800第五类1000第六类2000第七类3000第八类5000第九类7000第十类9000特殊类10000第十一条提案经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认为不宜实施的,提交人事经理告知原提案人理由,据实婉转背书。

第十二条提案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并能在公司内采纳实施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人事经理应在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三日内,详细注明提案人姓名、提案内容、提案实施后可能对公司作出的贡献、批准的级别、奖金数额及原因,提交管理层会议复议,然后由总经理批准。但经审计委员会确定等级在第四级以下的,经审计委员会决议后,可按等级发放奖金。经管理层会议复议,认为可以定为10级,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三条为避免发审委委员对推荐人产生主观印象,影响评价结果的公正性,人事经理应对推荐人的姓名保密,在发审委对该建议进行评价前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同时提交建议案的,奖金按人数等额发放。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核奖:

(一)各级主管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提出的建议。

(二)受委托或者受聘提出与专门研究工作有关的建议的人员。

(3)监事对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对工作方法、程序、报表的改进或简化提出的改进建议。

(四)同一提案已被他人提出并已被授予奖金的。

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如有需要解决或改进的问题或困难,经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可向员工公开征求意见,所获建议的审议和奖励可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人事部将员工提案的最终处理情况通知原提案人,无论员工提案是否被采纳,人事部将负责归档。获得批准的颁奖提案应在公司公告栏和月度报告的第二部分予以表扬。

第十八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修订时亦同。四、会议提案的改进方案

(1)在一段时间内,各单位负责人踊跃提供有利于操作改进的意见,以提高操作效率,使会议疏通和统一与会人员的意志,避免开会不讨论、讨论不决定、决定不作为的弊端。除了口头陈述工作报告(前一个月),与会者详细说明了这一计划。

(二)建议书,内容如下:

1.相关管理改进事宜。

2.提案条例的修订。

3.制造技术和质量、操作方法或程序以及机械配置的改进。

4.相关设备的设计或修改。

5.关于新产品的创意或者包装的改进。

6.与降低成本相关的事项。

7.与材料节约和废物利用有关的事项。

8.与工厂安全或机器和工具维护相关的事宜。

9.跨部门协调事宜。

10.相关业务的调整计划。

11.其他有利于公司皮革发展的事项。

(3)提案程序如下:

1.要使用的指定提案的提案纸。

2.提案应记载下列事项。

(1)发起人。

(2)下属单位。

(3)案由。

(4)具体内容的说明(必要时应附改进前后的数值对比、图纸或说明材料)。

(5)拟讨论的事项(由总经理填写)。

(4)为了提案的顺利办理,请按规定时间送达总经理办公室进行整理。

(五)本方案经批准后通知执行,修改时亦同。五、提案建议效益奖管理条例

□一般规则

第一条为落实公司关于提案、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项目的管理办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提案、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的开展,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加企业活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提案、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质量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积极动员、支持和鼓励员工开展此项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工办和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奖励范围

第四条实施本条例的奖励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采纳并取得成效的合理化建议;二是已经取得成果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项目。

第五条合同建议、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项目应在以下方面有效:

1.挖掘通信设备的能力,完善通信网络,增强通信能力。

2.改善管理,提高通信质量和经济效益。

3.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的科技成果,消化、吸收、转化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4.发展通信新业务,增加企业收入。

5.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6.改善劳动组织,降低劳动强度,改进设备维护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

7.节约能源和其他费用,降低生产成本。

8.降低工程成本,节省基建投资。

9.解决公司在通信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

□奖项的申报和评审

第六条成果经过鉴定后,对于需要申报奖励的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办公厅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申报;项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公司各部门填写《邮电科技进步奖申请书》提交总工办。

第七条申报奖励的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其他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八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从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申报科技进步奖。

第九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对未获奖或提交未获奖的项目进行评审和授奖。

□奖励标准

第十条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其经济效益的大小,参照下列数额给予一次性奖励:

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的年度奖金金额

65438+万元以下65438+万~ 5000元

10 ~ 50万元,5000 ~ 2万元

50 ~ 1万元20000 ~ 30000元

100 ~ 500万元3万~ 5万元

500 ~ 10万元

10万元以上,1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对于经济效益不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其作用、技术难度、创新程度和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奖励级别奖金金额

5万元以上等。

第一类10000元

二等6000元

三等4000元

四等2000元

第五类1000元

第六名500元

□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必须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项目进行奖励,评审人员和其他与项目无关的人员不得分奖金。

第十三条对获奖项目和人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方可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