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填?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扣除标准加上五险一金免税额加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基础上增加的免税额。也就是说,每个月的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然后剩下的部分再纳税。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费用、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收入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化验、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期刊形式发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5)营业收入是指: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来源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2 .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个人从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分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拥有债权、股权的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中奖、中奖、彩票中奖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所得难以界定应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主管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