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专利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满腹疑问”?但是人家丹尼斯·霍普说,联合国制定的《外层空间条约》只说“任何国家都不能声称拥有任何行星或恒星”,并没有规定个人不能。想申请就申请,所以大家根本拿他没办法,只是觉得他的行为很可笑。
2010年,一个叫Angelas Duran的西班牙女人偶然看到了当年Hope的新闻,当即决定兴奋地为自己注册一个星球。既然要注册,就注册了一个“大”的。杜兰最终选择了“孙”。2010年9月,Angelas Duran在当地一家公证处进行了登记,并将太阳注册为。
此事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全世界的人都认为这个女人“疯了”,甚至想把太阳据为己有。但杜兰也拿出了《外层空间条约》,称“她的主张是合法的”。当时受理杜兰申请的公证员并不相信她的所作所为,但还是很专业地接待了她,接受了她的申请(因为实在无法反驳)。
当年的文件上写着,“安杰勒斯·杜兰是太阳的主人。该恒星的光谱类型为G2,位于太阳系中心,距离地球的平均距离为654.38+4960万公里。”就这样,杜兰成了“太阳的主人”。
就在大家哑口无言的时候,杜兰马上宣布“从今天开始,我将向所有使用太阳的人收费,收入的50%将交给西班牙政府,20%作为西班牙老人的养老金,10%将用于结束全球饥荒,10%将用于研究,最后的10%留给自己。”显得特别“无私”
当然,因为杜兰还没想好具体的“收费标准”,所以还没开始收费。就在杜兰“绞尽脑汁”思考标准的时候,愤怒的美国前副总统戈尔直接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她为“家”太阳带来的全球变暖问题负责。戈尔甚至召开新闻发布会,非常严肃地表示,正在考虑将西班牙政府追加为被告。
但对于戈尔的抱怨,杜兰并未理会,继续“一心一意”地制定她的收费标准。如果按照月之主霍普走的路线,杜兰以后肯定能赚很多钱。看到舆论呼声越来越高,联合国也只能介入此事,与杜兰私下调解,给杜兰一笔客观的费用,希望她主动放弃专利。拿到钱后,杜兰撤销了太阳的所有权,这场荒唐的闹剧就此结束。
对此,各国网友纷纷发表看法。愤怒的网友说:“如果我以后得了皮肤癌,我会第一个找杜兰麻烦!”;调侃的网友说:“太阳照在我高纬度地区远不如照在赤道地区。我要起诉杜兰分配不公。”如何看待杜兰和霍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