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含金量
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没有将其列为独立的专利保护对象,而是在发明专利中进行保护。在其他国家,实用新型被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客体,这种实用新型主要是指小发明。
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可以同时申请。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发明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和图案的新设计。
无论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在专利期限届满后终止。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因此,实用新型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加工方法,产品也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和结构。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以设计是工业产品的一种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观,偏向于产品的外包装。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专利法规定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简化审批程序,仅对实用新型进行初步审查,而发明专利除了初步审查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并且在专利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
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