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复活?
以这种方式复活的专利,在所有国家都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可执行的垃圾专利。广义地说,
专利复兴是指存在于公共领域的技术文献或受专利保护的技术。
在技术文献中重新确立专利垄断权的活动。在这个专利复活,未发表的,和
在专利文献中没有出现的国外知名和公共技术中设立专利垄断权的做法,大部分是受法律约束的。
法律保护;在其他情况下,复活的专利是无效的和不可执行的垃圾专利。
目前美国法院正在审理的专利复兴案件中,哥伦比亚大学案影响最大。深入研究其诉讼材料将有助于中国制药企业重塑专利管理体系。
此案始于2003年7月15日。原告Biogen公司、Genzyme公司和Abbott生物研究中心认为,在1983中,被告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一项美国的DNA重组技术专利,该专利保护了将外源DNA嵌入宿主细胞生产特定蛋白质药物的方法。被告在1987和1993中获得的另外两项美国专利实质上与1983中的专利保护了相同的技术主题,专利网络造成了非法专利双重授权的问题。因此,美国专利商标局要求被告放弃后两项专利超出第一项专利保护范围和期限的权利。这样,上述三项专利都在第一项专利到期的当天——2000年8月16日到期。
原告指出,被告曾以上述三项专利起诉部分“侵权人”,并陆续许可给30多家生物医药公司使用。Biogen公司在1993与被告签订了合同,并为上述三项专利共支付了约3500万美元的专利费。Genzyme与被告签订了1994合同,共支付了约2500万美元的版税。雅培生物研究中心于2001年开始执行其前委托人与被告在1995年签订的合同。三方共向被告支付了6000多万美元的版税。在2000年8月16日之前,被告已就上述三项美国专利获得数亿美元的专利费。为了延长专利许可合同的保护期,被告通过美国国会议员哥伦比亚大学校友提出立法议案,企图将上述专利的保护期延长15个月,从而获得超过65438+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这一努力在2000年失败了。
然而,被告在“胁迫”上述被许可人继续支付专利费的另一条战略路线上获得了成功。原告认为:1995年,哥伦比亚大学就该专利的技术主题重新申请了一项新的美国专利,被告在国会推动立法时故意拖延专利审查程序。在立法努力失败后,被告加快了专利申请程序,通过对专利审查员关于三项无效专利的保护范围的误导,被告于2002年9月获得了1995号申请的美国新专利,该专利的保护期于2019年到期。凭借这项新专利,哥伦比亚大学开始向大量企业收取专利使用费。
因此,原告主张2002年授予的专利实质上等同于1983年授予并于2000年到期的美国专利,这种非法的专利复活行为应当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