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法人股东要求
1.股东设立典当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2.有符合最低要求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从事产权质押典当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不包括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的必要设施;
4、熟悉典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鉴定人员;
5.法人股东有两个以上,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总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要求。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自2021、1起施行)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产出物质押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典当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2、产权质押典当业务
3.房地产抵押(不包括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项目)。
4、限内商品的销售。
5.鉴定、评估和咨询服务
6.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3.典当行的社会功能是什么?
1,融资功能
在典当实践中,典当商可以向典当行借款。无论典当行是否赎回典当财产,典当的融资功能都是显而易见的。典当的融资功能既可以独立发挥作用,也可以与典当的其他功能共同发挥作用。钱物交换的法律性质决定了融资功能是典当的首要社会功能。
2、典当仓储功能
在质押中,典当物(动产、产权证或证书)的保管功能来源于典当双方在赎回时维护权利、履行义务的需要,来源于典当方弥补自身损失或实现当时利润的需要。当然,在抵押中,典当的保管功能并没有体现出来。该兵的保持物品为兵的功能可以在其他兵的功能之前或同时使用。
3、典当销售功能
当客户因不能赎回或不愿赎回典当物而死亡时,典当行可以通过出售、拍卖、折价或直接拥有等方式处置典当物,这就涉及到典当物的出售。典当销售的功能是最后一项,即它必须比典当的其他功能晚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现在有人开典当行。这类企业比较特殊,注册设立门槛较高。其中,法人股东要求有两个以上股东,且作为法人股东,出资比例之和应超过50%。发起人股东应当有专业人员、实缴注册资本和固定的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