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如何取证
01.自行取证,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权利人自行取证会有一定难度,准确把握取证方向和范围非常困难。律师专门从事法律工作,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总的来说,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方便得多,取证范围也更加广泛和准确。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对律师区别对待,提供更多便利。
02.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公证处的法定业务之一就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真实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确认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效力。但是,除非有足以推翻公证书的相反证据。公证处的证据保全与法院依职权的证据保全具有同等效力。诉讼前,当事人可以充分利用公证处收集和保存证据,这是做好诉讼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03.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诉前证据保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确立了法律依据。
04.向人民法院申请取证。
当事人或者企业知道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基于此,当事人在提起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同时,往往会提出取证申请。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人有侵权事实,侵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不构成侵权。如果侵权人承认侵权事实的存在,则构成自认,此时自认事实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无需专利权人举证;侵权人否认侵权事实存在的,专利权人应当对侵权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