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起诉我专利侵权,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提供能够证明没有侵权的证据。具体规定如下:

第六十二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设计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本文是关于专利侵权纠纷中现有技术的抗辩权。

1.根据修改前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控侵权人要想证明自己的行为不侵权,途径之一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后,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部门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这一过程通常既复杂又耗时。为了防止恶意利用已知的现有技术申请专利,阻碍现有技术的实施,帮助现有技术实施者及时摆脱专利侵权纠纷,本次专利法修改增加了关于现有技术抗辩权的规定。

第二,根据该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设计的,无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确认涉案专利权是否有效。一旦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部门认定被控侵权人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设计,就可以直接认定被控侵权人不侵权。根据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定义,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是指国内外公众已知的技术或者设计。需要注意的是,专利侵权纠纷处理部门的这种认定,只是认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是否侵犯专利权,而不是专利权是否有效。否定专利权的效力,还是要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