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律师费收取标准
律师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情况有: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办理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辩护人或者自诉人,代理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调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减收费用。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金额,累计按照下列比例收取费用:
65438+万元以下(含65438+万元):6-8%。费用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65438+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654.38+0万元(含654.38+0万元):4-5%
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654.38+00万元(含654.38+00万元):2-3%
1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2.找律师打官司应该先交钱还是后交钱?
1.律师费的收取方式可以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先付,也可以后付。一般来说,你需要先交律师费。律师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前,会先与委托人就代理费和手续费达成一致。一般来说,律师代理费需要在签约时或者签约后几天内支付。
2.如果选择“风险代理”的方式,可以等到官司打完,结果是赔付会赢,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会更高。如果选择“半风险代理”,还需要先交一部分基础代理费。最后不管案件怎么处理,这部分都不退。
3.特别注意: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选择“风险代理”的方式。根据《律师收费服务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以下情况不能实施风险代理:
(一)婚姻和继承案件;
(二)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和工伤赔偿金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
三、需要处理纠纷怎么办?
建议:咨询或委托律师,律师可以: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依法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与调解和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回答法律咨询,撰写诉讼文书和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