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副高级职称的选拔条件是:
一、学历要求:
1.参加选拔的人员博士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加评选的人员毕业,具有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加选拔的人员大学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报考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三、参加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国家和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二等奖以上;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负责人为生产技术;获得国家和省级新产品奖的生产技术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转化、专利、推广应用中,连续两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两年)取得的经济效益占企业利税总额的20%以上。
副高级职称属于高级职称之一,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在技术发明、创新、转化、专利、推广应用中,连续两年(申报高级职务前两年)取得的经济效益占企业利税总额的20%以上(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
或在地级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公认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发表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