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有哪些分类?

专利根据所有权人的归属分为有效专利和无效专利。

有效专利:

一般来说,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要使专利处于有效状态,首先专利权还在法律保护期内,此外专利权人还需要按规定缴纳年费。

无效专利:

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因超过法定保护期或因专利权人未及时缴纳年度专利费,或任何个人或单位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经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并宣告无效后,称为无效专利。无效专利对所涉及技术的使用不再具有约束力。

扩展数据:

专利类型:

专利的类型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有:标准专利(相当于中国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中国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一些发达国家,分为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不要求是经过实践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但可以是对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可以是一个想法,具有工业应用的可能性。但是,这个技术方案或想法不能和一个简单的课题或想法混为一谈,因为一个简单的课题或想法不具备工业应用的可能性。

实用新型专利:

与发明一样,本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一种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较窄,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无固定形状的方法和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低于发明。大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相对简单和改进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之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授予无需实质审查,程序简单,成本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更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明显不同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侧重于设计者对一件产品的外观所作的艺术和审美创造,但这种艺术创造不是简单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工业应用的实用性。

本质上,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艺术创意,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创意;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都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让产品的外形美观,后者的目的是让有外形的产品解决一个技术问题。

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观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两者的结合。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