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赢不了官司,我需要支付律师费吗
律师费通常由委托人支付。一般来说,谁请律师谁付钱。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合同当事人对律师费标的有约定,或者在商标权、专利权等一些知识产权案件中,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律师费,法院可以判决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对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甚至详细规定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和标准。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明确写明“律师费”。原告起诉时必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支付律师费的证据。但具体支持多少,还要看法官的裁量。根据案件性质,法院通常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而不是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当事人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各当事人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承担;双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