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邮政质押贷款

邮储小额贷款质押物是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未到期的整存整取人民币存单。存单开出规定天数后才能质押,不能马上放款。每笔贷款金额为65,438+0,000元至65,438+0,000元,发放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定期存单本金的90%。贷款期限1天至365天(1年),6个月以内(含)利率5.58%,期限6个月至654330天。同一出质人(存款人)名下的定期存款(最多五笔)一次只能发放总额90%的质押贷款(签订合同),贷款金额不能超过65438+万元。截至10、31年末,汉沽邮政储汇分公司已发放小额质押贷款8笔,共计26.89万元。目前,客户贷款主要用于农村个体商户和农民购买大宗商品和扩大再生产。

邮政储蓄开办小额质押贷款意义重大:一是可以有效减少居民因急需现金而提前支取未到期定期存单造成的利息损失;二是改变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局面,可以使邮政储蓄机构员工逐步熟悉信贷业务流程,转变服务理念,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为邮政储蓄改革奠定业务基础;三是发挥邮政储蓄网点优势,为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