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官的职责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五项职责:
1,负责本单位武器的管理。熟悉自己的业务,会保管、会使用、会检查、会擦拭,做到武器装备不丢失、不损坏、不腐蚀、不发霉。
2、负责武器装备的登记和统计管理。落实各项统计制度和规定,及时登记各种账表,做到品种清、数量清、配置清、项账清、账账相符。
3、负责武器警卫。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能够处理突发事件。
4、负责武器的简单修理,使武器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组织军械物资的回收。
5、配合军事专业干部教育民兵有关武器知识和爱护武器装备,督促落实民兵装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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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武装部不同的是,武装部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的人民武装工作。
其职责是:
1.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军事训练和人民武装工作研究,不断提高干部和教师的军政素质。
2、按照上级军事部门的要求,做好预备役和复员退伍军人的登记和审查工作。平时抓兵,战时动员兵,组织预备役人员训练、支援、参战。
3、按照征兵工作的要求,组织大学生征兵工作,并协调学校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做好退役学生的安置工作。
4、负责保证培训设备的配置,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培训场地和设施。
5、按照上级军事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武器装备的管理,加强值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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