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有哪些?

解决中小企业外部融资问题的对策是:1。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根据2006年6月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尽职调查指引》的要求,中小企业外部融资主要是商业银行贷款,银行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解决自身的融资问题,中小企业应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模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诚信观念,建立新型银企关系。(1)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用度。中小企业要从规范企业制度入手,建立自己的组织形式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规范。在企业分配体系中,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管理体系。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中小企业应该赢得银行对其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认可。同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加强自身信用建设。要以诚信为根本,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牢固树立有债必还的观念,按时还本付息,把信用当成一种无形资产。一方面,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杜绝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拖欠利息;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树立诚信道德,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更广泛的融资支持,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2)实施规模经营,提高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目前中小企业中第三产业仍占主导地位,但第一、第二产业也在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要形成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实现规模化经营。同时,加强技术创新,注重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竞争力。在新产品开发应用、科技成果转让、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大胆创新。业务领域要突破传统行业的限制,从餐饮、商品流通、建筑等传统行业逐步向广告、经纪、电子信息、科技等新领域延伸。中小企业应注重自身的资本积累,减少对外部资金的依赖,将相当一部分利润用于增资,并逐步提高自有资金在其资本中的比重。2.改善中小企业(1)外部融资环境,完善中介融资机构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应提供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的融资服务产品,如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式和贷款金额的详细估算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实践中,应尽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做到不乱贷、不漏贷。国家在使民间融资合法化的同时,也加强监管,避免金融市场的无序。完善抵押担保制度,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健全担保体系。突破传统担保方式的限制,接受民营企业以自有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商标、专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接受企业主以其财产或权利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适当扩大信用贷款的范围,允许房产抵押或质押、工厂与商家及银行约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尽可能拓宽中小企业抵押担保方式。同时,提高抵押担保机构的信息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做出更加准确的风险决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的主要问题是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这就需要建立金融保险机构来分散融资风险。应设立金融保险机构,为银行等机构承办的每一笔贷款业务提供风险担保,保险由银行等机构按贷款比例出资。金融保险机构调查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向银行提供信息,根据企业信用状况确定投保金额。一旦中小企业不能按期还款,金融保险机构将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相当一部分。这个中介的介入,既可以分散融资风险,又可以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压力。也可以由地方政府和企业以相同的出资额或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向社会注入和发行债券,设立担保公司,负责调查、评估和提供向商业银行贷款的企业的信用状况,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其担保行为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或者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会员制担保机构,以相同的资本金,自担风险,自助服务,联保互保,封闭运行,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的担保。或者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应用,并提供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2)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在全社会信用缺失的情况下,依靠银行或企业很难解决融资问题。中央银行、政府和企业都有责任和义务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国家信用体系:通过专门机构,开展联合征信业务,从企业、个人、财政、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全方位采集个人和各类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做好信用记录。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记录制度,可以使相关金融机构享有信用信息资源,使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更加透明,降低信息成本和风险定价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违约成本,促使他们主动约束自己。这一措施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的根源性问题有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