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请彩色外观专利吗?
法律分析:我国专利法不保护纯色专利,但将颜色与产品形状、图案相结合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目前颜色专利有三种:图案加颜色、形状加颜色、图案和形状加颜色。颜色保护必然会影响专利保护的范围。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对于是否需要颜色保护来扩大或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还没有明确的说法和指导。有人认为对颜色的保护缩小了保护范围,因为被控侵权的产品必须是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相同或者近似,只有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相同或者近似才不构成对颜色保护专利的侵权。另一种观点认为,颜色保护并没有缩小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因为申请颜色保护的当事人实际上要求的是“同时保护颜色”,而不是“仅保护颜色或颜色的组合”,所以不言而喻,当被控侵权产品的形状、图案或组合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时,构成侵权,当被控侵权产品的形状、图案或组合与专利产品不同或相似时,也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同前一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比,是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并且其实施依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