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解析: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注意事项:申请人在收到授权通知书和登记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人每年都要缴纳年费。如果有六个月的逾期,他还是可以交年费的,但是要交滞纳金。
法律依据:《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后,在专利登记簿上进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该质押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时成立的。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二)专利权被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3)该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
(四)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金期的;
(五)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
(六)因专利权权属争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质押程序中止的;
(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八)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10)以* * *专利权质押,但未经* * *所有人同意;
(十一)专利权已申请质押登记并处于质押期;
(十二)其他不应注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