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很容易被复制。

1.对于同样技术方案的专利,应当采取先申请的原则,谁先申请,就授予谁专利权。你的情况与你申请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无关。如果你的同事真的完全抄袭了你的技术,那么他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就失去了新颖性。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需要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真的是100%抄袭你,是不可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所以不能说你同事抄袭了你的技术。

2.许多专利申请是基于他人改进的新技术解决方案。例如,在先专利1的保护范围是A+B+C+D,在后专利2的保护范围是A+B+C+D+E,在后专利3的保护范围是A+B+C+E(E不等于D)。那么,专利2和专利3虽然都可以拿到专利证书,但由于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其价值完全不同:专利2的范围小于专利1,专利2的实施需要得到专利1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就会侵犯专利1的专利权(这也是有些人说自己还有有效稳定的专利的情况之一)。但专利3的发明人可能在专利1的基础上进行了规避设计,绕过了专利1的保护范围,获得了新的专利权,其实施不会受到专利1的影响。所以,我想知道你的实用新型和你同事的发明属于哪种情况?需要补充和强调的是,专利是以宣传为代价的,所以你的同事迟早会知道你实用新型专利的内容。如果他在你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创新或避免设计,他迟早能提出新的专利申请,这是合法合理的。

3.如果你认为你同事的发明专利申请不应该被发明专利授权,你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无效。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