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与商业秘密的关系 基本上有两种类型的商业秘密。第一,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可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所以只能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这可能是一个客户名单,也可能是一个发明不高到可以申请专利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可能作为实用新型受到保护)。另一方面,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可专利性要求的发明,可以受到专利保护。在后一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个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作为商业秘密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