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多少层需要沉降观测?

一层以上的建、构筑物设计要求设置观测点的,应对人工和土地基(砂基)设置沉降观测,并在施工过程中按期或按层进度进行观测和记录,直至竣工。

1.水准基点的设置:以保证其稳定性和可靠性为原则,基点应设置在基岩上或低压缩性的土壤上。水准基点的位置应靠近观测对象,但必须在建筑物产生的压力的影响范围之外。

2.观测点的设置:观测点的布置应充分反映建筑物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条件确定,数量不应少于6点。

3.应采用精密水准仪和钢水平尺进行测量。对于第一个观测对象,要固定测量工具和测时人员,观测前要对仪器进行严格校准。

4.测量精度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距长度为20 ~ 30m,视距高度不小于0.3m

5.观测时应登记气象数据,根据具体建筑物确定观测次数和时间。当基坑较深时,可考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

扩展数据:

沉降观测点位置:

1、建筑物的四个角、核心筒的四个角、大角及沿外墙每隔10 ~ 20 m或每隔2 ~ 3根柱。

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纵横墙等两侧交接处。

3.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的差异,人工基础与天然基础的界限,不同结构之间的界限,填挖之间的界限。

4.对于宽度大于等于15 m或小于15 m的复杂地质和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应在承重的室内隔墙中间设置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和四周设置接地点。

5.毗邻堆放重物的地方,受振动影响明显的部位和基础下的涵洞。

6、框架结构的每个或部分建筑在柱基上或纵横轴线上。

7、筏板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基础结构的四个角附近及其中央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的变化,以及两侧地质条件的变化。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应位于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至少有四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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