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的是企业在其主营业务中应承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在填报该指标时,应注意新税制实施后,会计法规规定不再计入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都应该在?应付增值税清单?分别反映在。
内容/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主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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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
一.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转让房屋,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转让合同,但1年5月后办理产权变更,是否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26号)规定,个人转让其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办理产权变更的,应当缴纳增值税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确定3万元以下(按季缴纳9万元)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2006年第2065438+26号)明确,根据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销售额为依据,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以下(季度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发票衔接问题
1.营改增后发票衔接过渡期如何处理?
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第8号)明确,试点纳税人已取得的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相关发票实行过渡期管理,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点纳税人应就发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向主管国税机关咨询。
(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即《广东省地方税务通用定额发票》和《广东省地方税务通用发票(电子)》,过渡期为1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过渡期内,纳税人将继续使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广东省地方税务普通发票(电子版)。
试点纳税人也可以使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试点纳税人未使用完的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空白发票,应在7月31,2065438前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注销手续。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使用完毕后,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领取。
(2)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过渡期为2016年5月1日至8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机关申请印制和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其余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未开票发票,应于2065438+2006年9月30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
(三)过渡期内,试点纳税人应继续使用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相关发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营改增后,原地税机关什么时候可以开具门票、过(桥)费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26号),营改增后,车票和通行费(过桥)发票保留,自2016年5月至201年5月,由国税机关实施监督管理。上述两类发票由原地方税务机关监制,有效期可延长至2065438+2006年6月30日。
3.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未使用空白发票应在何时何地注销?
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第8号)明确,试点纳税人未用完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制作的空白发票,应于7月316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使用完毕后,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领取。
4.使用冠名发票的纳税人的发票用完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过渡期后会用什么发票?
答:使用冠名发票的纳税人应在冠名发票用完前一个月办理备案手续。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过渡期为2006年5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机关申请印制和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其余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未开票发票,应于2065438+2006年9月30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
5.对于营改增前发生的地税业务,已经缴纳税款并开具发票。如果5月1后结算金额发生变化,重新开票的金额大于原金额,该向地税还是国税申报缴纳税款?
答:试点纳税人自201,2016年5月起发生应税行为时,应按规定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在此之前的应税行为仍应按原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6.营改增后,纳税人丢失了过渡管理下的地税发票。他应该去哪里挂失?你能重新发行发票吗?
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第8号)明确,16年5月以后遗失过渡管理发票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纳税人遗失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广东省地方税务通用机开发票(电子)》的,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挂失手续。出票人应在发票网上系统中查询打印发票信息,加盖发票专用章并作为入账凭证交给出票人,不得重新开具发票。
7.2006年5月1,2065438,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在哪里注明征收车船税的信息?
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第8号)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征收车船税的信息, 具体包括:含车船税总额是指增值税发票价税总额和车船税总额(含税和滞纳金)之和。
8.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在5月1日前未缴纳的税款应该由哪个税务机关追缴,如果需要额外开具发票可以开具哪些发票?
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第8号)明确,试点纳税人所欠税款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滞纳金和罚款由地方税务机关追缴,地方税务机关应积极协助做好追缴工作。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征管问题
1,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发现自己的营业税应税行为发生在2016年4月30日前应补税怎么办?
答:试点纳税人自行发现或经稽核、检查、审计发现其在2016年4月30日前提供的营业税应补缴的,应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向当地税务机关补缴税款。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按季度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第二季度该如何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3号,2016)的规定,原按季申报的营业税纳税人,应在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4月份的营业税;在2016的7月报告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了纳税期为5月和6月的增值税。
3.试点纳税人是否需要在2065年5月1,2065438后凭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销,重新向国税机关申请?
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第8号)明确,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管理证明》)于201、2016年5月后在全国税务机关继续使用。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6 10 10月27日,试点纳税人可凭外汇券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手续。
4.国税和地税的新开户登记需要在国税和地税两个系统进行登记。纳税人有必要提交两份文件吗?
答:国税、地税新开户登记需要在国税、地税两个系统进行登记,纳税人不需要提交两份文件。但是任何一方都必须将数据扫描到文档系统中。
营业税
营业税是国家对提供各种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营业额或交易额乘以相应的税率。
消费税
消费税是为了调整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部分消费品征收的消费税。消费税在价格之内征收,企业缴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冲减产品销售收入。
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生产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根据应税产品的应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税额?单位税
这里的应税数量是: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用于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应税数量;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供个人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应纳税额。
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应缴纳的资源税是否抵扣?营业税及附加?主体;自产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是否应抵扣?生产成本?、?制造成本?和其他科目。
教育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提高人民文化素质而征收的费用。这项费用按照企业缴纳的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与流转税一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所得税”会出现在利润表的底部,而增值税由于其特殊的核算方法,无法体现在企业的利润表中。然后是“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只反映主营业务缴纳的税金,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造成的税额。
成分/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及附加的构成:
1.销售征收消费税的产品;
2.提供对外运输服务计算的营业税;
3.计算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资源税产品的对外销售。
账户使用/营业税及附加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哪里?管理费?核算其他科目,不核算本科目。
二、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和确定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税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税款?和其他科目。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期末,本科目余额应转入?今年盈利?账户,该账户结转后应无余额。因为分期销售商品的核算方法和以前不一样,所以增加一个新的账户?长期应收款?。
计算和分类/营业税及附加
1.营业税有九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金融保险、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适用5%的税率,娱乐业适用5%至20%的税率。但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推进,交通运输税、邮电税中的邮政、服务业税中的仓储和广告、无形资产税中的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停止执行。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已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7%和3%计算缴纳。
三。会计分录:
1.绘图时:
借:营业税及附加
贷款:要不要交税?应交营业税
应付税款?应交城建税
应付税款?教育附加费
2.付款时:
借:该不该交税?应交营业税
应付税款?应交城建税
应付税款?教育附加费
贷款:银行存款
3.结转时:
借方:本年利润
贷款:营业税及附加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营业税及附加?教育附加费
相关法律
消费税征收宣传海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在内的营业税。
(1)纳税人有不同税目应缴纳营业税(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简称营业额);不单独核算营业额的,适用较高的税率。
(二)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三)纳税人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收取的价款和其他费用的总和。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包运输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其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从事旅游业务的纳税人,以其取得的全部价外费用扣除为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和其他包价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纳税人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的交易,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成交金额。
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儿服务、婚姻、殡葬服务;
②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
③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⑤农业机械化、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家禽、家畜、水生动物的育种和疾病防治;
⑥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⑦国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类别/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由所有企业经营承担,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营业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从事旅游、餐饮服务企业的生产、零售和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人只要取得经营收入,无论是否盈利,都必须照章纳税。营业税是价内税,一般不会导致纳税人的损失。宾馆、酒店、饭店、餐馆、理发店、浴池、摄影、洗染、修理等企业应按其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营业税;旅行社应当按照营业净收入(营业收入减去代收代付的房费、餐费、交通费等费用)计算缴纳营业税。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适用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这是按照营业税应纳税额总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的地方税。是用来维护城市建设的。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总额x适用税率。
3.额外教育费用
这是根据应纳营业税总额,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地方附加费。应交教育费附加=营业税总额?适用税率。
审计程序/营业税和附加费
1.营业税及附加。取得或编制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表,检查相加是否正确,与报表、总账、明细账的数量是否一致。
2.根据当期应纳营业税的业务收入和其他应税项目,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审核当期应纳营业税,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根据本期核定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按照适用税率逐项计算审核本期应缴纳的消费税,检查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4.根据当期资源税产品核定税额和适用单位税额,计算审核当期应缴纳的资源税,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计算依据与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总额是否一致,并按照适用的税率或率进行计算,复核本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检查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6 .结合应纳税款科目的审核,复核其勾稽关系。
7.审计程序根据评估的欺诈风险等因素而增加。
8.检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系统指南/营业税和附加费
1,企业会计制度54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题的使用说明很清楚:
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活动中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5405?其他业务费用?主题的使用说明很清楚:
本科目核算企业在销售或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业务中发生的费用,包括销售材料和提供劳务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2、新标准体系6402?其他业务成本?主题的使用说明很清楚: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销售材料成本、租入固定资产折旧、租入无形资产摊销、租入包装材料成本或摊销等。除主营业务活动外,其他业务活动相关的税费,在?营业税及附加?帐户会计。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也用本科目核算。
6403?营业税及附加?主题的使用说明很清楚: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用本科目核算。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哪里?管理费?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告的列报。第二十六条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包括经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营业收入;
(2)运营成本;
(3)营业税;
(4)管理费用;
(5)销售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七)投资收益;
(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九)资产减值损失;
(十)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益。
(十一)所得税费用;
(12)净利润。
金融企业可以根据其特殊性在利润表中列示项目。
新准则利润表的构成项目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制度下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主营业务利润单独核算的反映。新准则下,利润表简化了单栏内容,费用按功能法列示,那么原来的利润表会列示在?其他业务成本?中报告的税和附加费用之间有什么区别?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并入?营业税及附加?。
免税项目/营业税及附加费
过去,我国的营业税减免,从性质上来说,既包括政策性减免税收,也包括困难性减免税收;从审批权限来看,有法规规定的减免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减免税,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减免税。减免税权限下放,减免税过多,事实证明弊端很多,不利于企业平等竞争,也影响国家财政收入。针对这种情况,改革后的营业税大幅调整了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
(1)所有减免税权都集中在国务院,任何部门和地区都无权决定减免税。
(2)只保留统一减免税,不给予企业和个人单项减免税。
(3)统一减免税规定,保留少量政策性强的免税项目。
颁布实施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免税项目为:
(1)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即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三)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5)农业机械化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家禽、家畜、水生动物的育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除上述项目外,营业税的减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规定减免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减免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减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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