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专利费用减免。
考虑到部分专利申请人经济收入较少,难以足额缴纳各种专利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部分缓交专利费用。允许请求费缓交的专利费用包括: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实质审查费、授权后前三年专利年费。费用减免比例为:对于只有一个专利申请人的非职务专利申请,专利费最高减免比例为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最高减免比例为80%;两个以上专利申请人的非职务专利申请和以申请人为单位的职务专利申请,专利费最高减收比例为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最高减收比例为60%。请求减费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减费请求,说明请求减费的理由,职务专利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只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才能减免申请费,与企业享受税收特别减免政策后的应纳税额无关。